爆炸極限的定義是什么
更新時間:2024-03-07 點擊次數:1829次
可燃物質(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與空氣(或氧氣)必須在一定的濃度范圍內均勻混合,形成預混氣,遇著火源才會發生爆炸,這個濃度范圍稱為爆炸極限,或爆炸濃度極限。
危害:可燃性混合物的爆炸極限范圍越寬、爆炸下限越低和爆炸上限越高時,其爆炸危險性越大。這是因為爆炸極限越寬則出現爆炸條件的機會就多;爆炸下限越低則可燃物稍有泄漏就會形成爆炸條件;爆炸上限越高則有少量空氣滲入容器,就能與容器內的可燃物混合形成爆炸條件。
影響因素:混合系的組分不同,爆炸極限也不同。同一混合系,由于初始溫度、系統壓力、惰性介質含量、混合系存在空間及器壁材質以及點火能量的大小等的都能使爆炸極限發生變化。一般規律是:混合系原始溫度升高,則爆炸極限范圍增大,即下限降低、上限升高。
可燃性蒸氣的爆炸極限值是由可燃液體表面產生的蒸氣濃度決定的。對于可燃液體而言,爆炸下限濃度對應的閃點溫度又可以稱為爆炸下限溫度;爆炸上限濃度對應的液體溫度又可以稱為爆炸上限溫度。
爆炸:在極短時間內,釋放出大量能量,產生高溫,并放出大量氣體,在周圍介質中造成高壓的化學反應或狀態變化,同時破壞性極qiang。爆炸是一種極為迅速的物理或 化學的能量釋放過程。在此過程中,空間內的物質以極快的速度把其內部所含有的能量釋放出來,轉變成機械功、光和熱等能量形態??扇夹詺怏w在空氣中達到一定濃度時,遇明火都會發生爆炸。按照爆炸的初始能量不同,爆炸可分為以下6種:核爆炸,化學爆炸,電爆炸,物理爆炸,高速碰撞,激光、X射線或其他高能粒子束照射引起的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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